导致过期妊娠的原因较多,可分为继发性过期妊娠和原发性过期妊娠。前者常见于胎儿窘迫、胎盘功能减退等情况下,而后者通常与遗传因素有关。
一、原发性过期妊娠
1.遗传因素:孕妇既往有过期妊娠或过期流产史者易发生过期妊娠;双卵双胞胎或多胞胎中,若有一胎过期,则其他胎儿亦有较大可能过期。
2.解剖因素:子宫顺应性差、头盆不称及羊水过多等情况可延长预产期,增加过期妊娠的发生概率。
3.内分泌失调:卵巢黄体功能不足,孕激素分泌减少,使胚胎生长受限,可能导致过期妊娠。
4.免疫异常: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抗磷脂抗体综合征等疾病,均可造成免疫抑制,从而引起过期妊娠。
5.药物影响:孕妇在孕期服用某些药物也可能会影响胎儿发育,如利妥昔单抗注射液等生物制剂,以及苯妥英钠片等抗癫痫类药物,均有可能会导致过期妊娠的情况出现。
二、继发性过期妊娠
1.胎儿窘迫:孕妇患有高血压、慢性肾炎等基础性疾病时,可能会因母体缺血、缺氧等因素而导致胎儿宫内乏氧,表现为胎心率增快、下降等,进而诱发过期妊娠。
2.胎盘功能减退:随著孕周增长,胎盘会逐渐老化,其物质运输能力降低,无法满足胎儿营养需求,可能导致胎儿生长受限,甚至引发过期妊娠。
3.宫颈机能不全:即由于宫颈先天性或后天性缺陷,不能维持正常开口和扩张,阻碍了先兆早产进入早产进程,导致预产期超过40周仍未分娩的情况,此时也可表现为过期妊娠。
临床中常通过超声检查明确是否为过期妊娠,并根据具体病情给予相应处理措施。对于无并发症的过期妊娠,一般无需特殊治疗,定期进行监测即可。而对于存在并发症的过期妊娠,则需及时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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