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临床上出现不能经阴道分娩的情况时,则可以采用产钳术的方法来帮助孕妇进行生产。而对患有严重内科疾病、生殖道肿瘤等疾病的患者是禁止使用此方法的。
一、适应证
1.头盆不称:是指骨盆出口平面小或胎头过大等情况所导致无法正常生产的症状,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通过使用产钳术的方式来进行治疗。
2.胎儿窘迫:若胎儿在宫腔内存在缺氧的症状,并且经过吸氧等方式处理后效果不佳的情况下,此时也可以采取该方式来帮助胎儿顺利娩出。
3.高龄初产妇:当女性年龄较大并为初次妊娠者,此时宫颈条件较差则可能会延长待产时间,所以可以在医生的操作下选择此种方式进行助产。
4.其他情况:如瘢痕子宫、持续性枕横位、面先露及胎位异常等情况均可应用该技术,以达到协助分娩的目的。
二、禁忌证
1.严重内科疾病:例如心脏病、肝肾功能衰竭以及各种急慢性传染病等患者通常不可以进行此项操作,以免加重原发性疾病的程度。
2.生殖道肿瘤:例如双胞胎或多胎妊娠或者有卵巢囊肿等症状的患者也不宜行产钳术,避免影响到自身健康。
除上述常见情况外,如果有严重的脊柱畸形、精神疾患以及重度的会阴、阴道裂伤等人群也应慎用产钳术。建议孕妇在怀孕期间应注意定期前往医院进行检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的具体情况。同时还要注意保持良好的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与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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