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的胎儿吃药不能打掉。
四个月的胎儿属于孕中期,骨骼、肌肉等组织已初步形成,无法通过服用药物的方式打掉。若盲目用药,不仅达不到理想的终止妊娠效果,还可能导致机体出现不良反应,甚至引起大出血等情况发生,严重者可危及生命安全。
如果孕妇存在先兆流产、宫外孕或严重的妊娠并发症,则需遵医嘱使用米非司酮片、米索前列醇片等药物进行处理。但具体用药还需依据医生指导,不可私自盲目服药。
孕期女性应注意定期产检,密切关注自身及胎儿状况,避免不必要的药物暴露,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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