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怀孕早期或晚期时进行同房,则可能会诱发先兆流产、早产等情况发生。因此,在怀孕前三个月及最后三个月应避免同房。而在怀孕中期可以适当进行性生活,但需要注意控制频率,并且注意动作轻柔,此时一般不需要采取特殊措施进行避孕。
一、需要避孕的情况
1.诱发先兆流产:若女性本身体质较弱或者存在疾病的情况下,在怀孕初期胚胎着床并不稳定,此时进行同房容易刺激子宫收缩而引起先兆流产的症状出现。建议孕妇需遵医嘱应用黄体酮等药物进行保胎治疗,同时还要禁止同房。
2.早产:由于胎儿在未足月前娩出者称为早产儿,而此类情况的发生与感染因素有关,也可能因腹部受到外伤等因素导致子宫敏感所致。所以当处于孕晚期的孕妇进行同房后,可能就会诱发早产现象发生,严重情况下还会危及到孕妇以及胎儿的生命安全。对于此种情况应及时就医处理,必要时可终止妊娠。
二、无需避孕的情况
虽然在怀孕前期和后期不能够进行同房,但是在怀孕中期时胎儿发育比较稳定,而且也比较关键,所以在此阶段可以适当进行性生活,但由于已经临近生产,所以在同房过程中还需要做好临产准备。
另外,除了以上常见避孕方法以外,还可以通过放置宫内节育器等方式来达到避孕的目的。若孕妇在孕期出现其他不适症状,还需及时前往医院就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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