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流产需要携带的物品,常见的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户籍本、初次就诊的医院、孕检表、B超单、早孕检查报告单等。
1、身份证:要携带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有些身份证是集体的,有些是社交的。如果是有身份证的女性,还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如身份证上的E1,或者是身份证上的E2,身份证明是在本人的户口本上,或者是有两个以上的社交证明,才能到医院去做稽查。2、户口本:主要是带上户口本,通常是在来月经的第1天或者是第2天取得,因为这时候月经已经完全干净,取得的子宫内膜比较薄,取材比较方便,不容易出现漏诊或者误诊。3、结婚证:要携带结婚证,在出生的时候就可以携带,一般是两本,各自分别挂在夫妻双方的户口本上。4、户籍本:如果是有结婚证的女性,可以带上户口本,在出生的时候带上结婚证,当户口本挂在社区服务中心,就可以到医院去做初步的登记。5、初次就诊的医院:对于第一次就诊的医院来说,医生会常规的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再根据患者的情况,建议患者进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HBV-DNA,还有心电图的检查。6、孕检表、B超单:如果是有过孕检史的女性,还可以带上孕检表,在停经的40天左右,可以到医院做B超,如果看到宫内的孕囊,就可以做初次的诊断。7、早孕检查报告单:早孕检查报告单主要是早孕检查,如果有正常的宫内孕,一般都会有正常的胎心、胎芽,如果看到有异常的情况,还会做进一步的检查,排除宫外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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