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停后不宜使用药物流产,因为此时子宫内环境已经发生改变,不利于药物的有效吸收和排出。
胎停后子宫内环境发生变化,影响了药物的吸收和排出,从而降低了药物流产的效果。此外,胎停后子宫壁与胚胎组织之间的粘连会增加,容易造成流产不全或者大出血的风险。因此,为了确保安全有效地完成流产过程,建议患者不要在胎停后进行药物流产。
如果孕囊直径小于2厘米且没有阴道出血等并发症,则可以在医生指导下用药终止妊娠。但需注意观察是否有腹痛、发热等症状出现。
若存在胎停现象,应避免盲目自行处理,以免引起严重的不良后果。同时还要定期复查B超检查,以监测病情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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