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一个健康漂亮的宝宝是许多女性梦寐以求的事情,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她们不得不放弃做妈妈的权利。专家认为,在女性妊娠28周以后,如果出现以下特殊情况,那么为了确保母体的安全或者使胎儿及时脱离宫内的险境,必须终止妊娠,实施引产手术。那么这些特殊情况都有哪些?
1. 妊娠高血压难以控制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简称妊高症,是怀孕5个月后出现高血压、浮肿、蛋白尿等一系列症状的综合征,严重时会出现抽搐、昏迷甚至死亡,医学上称为“子痫”。年轻初产妇及高龄初产妇、有家族史,如孕妇的母亲有妊高征病史者患妊高症的几率更高,发病时间一般是在妊娠20周以后,尤其在妊娠32周以后最为多见。
妊高症患者常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上腹部疼痛等,严重的可在产前、产时或者产后发生抽搐、昏迷。一旦孕妇出现妊高症,必须要及时治疗,若是治疗无效,则建议孕妇引产。
2. 肾功能不断变差
慢性肾炎患者怀孕易使肾功能进行性减退,如果怀孕前或怀孕早期已存在肾功能减退,后期多数会发生尿毒症,几乎是不可能正常妊娠和分娩。因此,慢性肾炎活动期、慢性肾炎伴有严重高血压、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妇女不宜生育。
但是也并非所有慢性肾炎患者都不能怀孕。经过肾脏活检认为,肾脏病理类型是微小病变、轻度系膜增生或者轻度膜性肾病,没有明显的肾间质损害和血管病变的患者,在严密医疗监护观察下可以怀孕。不过这些女性怀孕后要积极复诊,在孕前期应每两周到肾内科复诊一次;32周以后每周一次。
如发现肾功能进行性下降而且通过治疗不能逆转,则应立刻终止妊娠。
3. 羊水过多
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剧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结果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4.胎儿畸形
如果经超声波等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查出地中海贫血等出生缺陷,也建议引产。
5.胎儿宫内死亡
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后确定胎儿已死在宫内,应立即引产,以确保孕妇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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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水肿、关格、癃闭、尿血、尿浊、淋证、腰痛、虚劳、以及消渴、眩晕、阴阳毒、痹证等引起的肾病(包括肾病综合征、急性肾炎、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狼疮性肾炎、糖尿病肾病、高血压肾病、紫癜性肾炎、痛风性肾病、泌尿系感染、泌尿系结石等病)的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治疗,尤其在尿毒症病人的血液透析治疗方面经验丰富。?
擅长领域:1982年安徽中医学院中医系本科毕业。曾赴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进修妇科一年。长期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坚持突出中医特色,辩证论治妇科、内科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杂病。兼任安徽中医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副教授、安徽省中医妇科学会常务理事等。先后在《上海中医药杂志》、《中医药临床杂志》、《徽州医学》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擅长治疗月经病、痛经、不孕症、产后病、慢性盆腔疾病、更年期综合征、乳腺小叶增生等妇科疾病,并对中医传统治法进行研究、创新,运用活血化瘀法治疗各种月经病、妇科杂病,尤其是用活血化瘀法治疗先兆流产,改善子宫、胎盘微循环,达到活血安胎的治疗目的,突破了妊娠禁忌活血化瘀的传统观念。 密切关注中医学术发展的最新动态,吸收最新科研成果,不断拓宽中医经典古方的应用范围。如用小柴胡汤治疗胆汁返流性胃炎、慢性萎缩性胃炎、慢性胆囊炎、乳腺小叶性增生、慢性咽炎等,用补中益气汤治疗带下病、病毒性感冒、水肿、慢性心功能衰竭、老年性习惯性便秘等,用补阳还五汤治疗冠心病、脑梗塞、心律失常、慢性肾炎、肾病综合征、下肢溃疡等,均有较好疗效。
擅长领域:各种肿瘤(如肺癌、胃癌、结肠癌、肝癌、脑瘤、膀胱癌、淋巴癌、乳腺癌、宫颈癌等)、慢性胃肠炎、肝炎、气管炎、哮喘、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高血压肾损害、痛风性肾病、前列腺炎、前列腺肥大、肾虚、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意外(中风后遗症)、失眠、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强直性脊柱炎,妇科月经不调、盆腔炎、乳腺增生、子宫肌瘤、各种皮肤病等疑难杂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