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是一种常见的妊娠合并疾病,主要包括2种类型,一种是妊娠期糖尿病,即在妊娠期间发生的或首次发现的不同程度的糖耐量异常;而另一种是糖尿病妊娠,是指已患有糖尿病的患者发生妊娠。据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内分泌科张莹主任介绍,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与遗传,环境因素如营养过剩、体力活动不足、肥胖等有关,若是不予与治疗,将会对孕妇和后代造成严重影响,形成恶性循环。即妊娠期发生糖尿病或肥胖的孕妇,其所生婴儿发生糖尿病或肥胖的几率增加,所生女儿在成年后妊娠时也会有极大可能发生妊娠期糖尿病或肥胖,如此一代一代形成恶性循环。因此一定要注意及时治疗,做好监测,确诊后,先行饮食控制和运动疗法,若血糖水平不达标再用胰岛素治疗。
张莹主任指出,确诊妊娠期糖尿病之后并不马上用药,而是先进行饮食控制和运动疗法。
【专家介绍】
张莹,副主任医师,内分泌科副主任,内分泌代谢病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广东省糖尿病学会委员,广东省医师协会内分泌分会委员,广东省药学会内分泌代谢用药专家委员会常委,广东省健康促进学会常委,广东省营养学会委员,广州市骨质疏松学会委员等社会职务。法国国家科研中心访问学者。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广州市卫生局计划等多个研究项目,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参编论著1本。曾获全国内分泌学会优秀论文奖。擅长:内分泌系统疾病诊治,包括糖尿病及其急慢性并发症、甲状腺疾病、继发性高血压、肾上腺疾病、垂体疾病、生长发育异常、骨质疏松、高脂血症、痛风等疾病诊治,尤对糖尿病、甲亢等疾病方面有较深造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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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孕妈妈容易出现妊娠期糖尿病?
那么哪些妈妈容易患上妊娠期糖尿病?若不慎患上,又该如何应对?
据广州医科大学素数第三医院内分泌科张莹主任介绍,具有糖尿病危险因素的人群,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率明显增高。根据已报道的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险因素有:高龄产妇;多产次;孕前体重BMI大于27;身材矮小;孕妇低出生体重;患有多囊卵巢综合征;地中海贫血患者;乙肝病毒携带者;具有家族史或既往孕产史,如糖尿病家族史、糖尿病母系遗传、先前产科结局、先天畸形、胎死宫内、巨大儿、前次剖宫产、前次妊娠期糖尿病等;本次妊娠出现妊娠期高血压、妊早期高血红蛋白、多胎等。此外,肥胖、孕期体重增长过快等也是妊娠期糖尿病的重要危险因素。
妊娠期糖尿病如何诊断
据了解,关于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研究至今已有40余年的历史,但仍争议不断。那么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方法和标准是什么?
张莹主任表示,国外对妊娠期糖尿病的研究已有近50年,直到第6届国际GDM大会才达成共识。根据对9个国家,15个医学中心的25505名孕妇在妊娠24~32周所进行的“高血糖与妊娠不良结果(HAPO)”研究结果显示,将孕妇按照FPG(空腹血浆葡萄糖水平)、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水平分为7组,结果表明,随着血糖水平的增高,大于胎龄儿、剖宫产胎儿、新生儿低血糖、高胰岛素血症等风险增加,血糖水平与上述并发症的发生呈线性关系,但并没有得到明显的界值来预示风险的增加。同时,研究还发现,孕妇高血糖将导致胎儿高胰岛素血症,并与新生儿肥胖症相关。即使未达到糖尿病诊断标准,妊娠期血糖增高仍对胎儿具有不良影响。
2010年,国际妊娠合并糖尿病研究组织(IADPSG)根据HOPO研究结果,胎儿不良妊娠结局呈1.75倍增加时所对应的血糖值提出75gOGTT新的阈值,即妊娠期采用75gOGTT,空腹、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值分别为5.1、10.0、8.5 mmol/L, 任何一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界值,则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确诊妊娠期糖尿病后如何治疗
张莹主任指出,确诊妊娠期糖尿病之后并不马上用药,而是先进行饮食控制和运动疗法。饮食控制3~5天后测定24小时血糖(血糖轮廓试验):包括0点、三餐前半小时及三餐后2小时血糖水平和相应尿酮体,若血糖水平达标,亦无其他高危因素,则可每周2次测定血糖,等待分娩。若根据血糖轮廓试验结果,血糖水平不能达标,则可结合孕妇个体胰岛素的敏感性,合理应用胰岛素治疗。若在饮食和运动疗法时若发现饮食控制后出现饥饿性酮症,增加热量摄入血糖又超标,则开始使用胰岛素治疗。从孕32周起,每周进行2次NST(胎心监测);孕37-38周做羊水穿刺,测胎儿的成熟度;在胎肺成熟且宫颈条件好时,39周实行引产。(通讯员:黄贤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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